一、 離婚按揭房可以除名嗎?
不可以除名,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才可以變更名字。原夫妻雙方已辦理過該房屋的所有權證,目前該房屋還屬于抵押狀態,則需要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后方可辦理房屋產權變更。否則無論是用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無法辦理產權變更。
對于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無抵押貸款的房產,可以進行離婚析產。需要原夫妻雙方到場,提交的資料有:原房屋所有權證、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原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如果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內處置婚前財產,可以辦理夫妻間贈與,該贈與是免稅的。如果夫妻已經離婚完畢,又不屬于直系親屬關系,可以按房屋買賣辦理更劃算。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現如今,對于按揭買房貸款的情況是非常常見的,當事人之間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處理,特別是對于不同情況的按揭房因房產的產權不同,所需要進行按揭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具體情事上雙方應當對貸款進行償還后處理除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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