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財產中其他財產的范圍是什么?
關于《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征是什么?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橐鲫P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的時候,對家庭財產處理方式是先將共同財產劃分出來,再協商具體分割方案。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婚后雙方的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及個人投資收益等,都算為夫妻共同財產中的其它部分。如果這些收入發生在婚前的,則是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要怎么分割?
婚后買房寫女方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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