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買房的房產歸屬于哪一方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后買房離婚時的處理
(一)一方首付共同供房離婚時協議處理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應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一方擅自賣房造成損失離婚時應賠償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財產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雖然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買房,從原則上來看,雙方之間沒有格外的約定,那么該房產就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過萬事總有例外的情況,若是由父母出資的話,那么就有可能出現婚后買房屬于一方個人房產的情況。于是,實踐中需要先區分不同的情況,才能確定婚后買房的歸屬問題。
新婚姻法結婚后買房需要注意什么?
婚后買房寫女方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寫一個人名算共同財產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案件退賠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嗎
2021-02-22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養殖戶有損失怎么辦
2021-01-14工商幾種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2021-01-30拆遷辦可以做行政訴訟被告嗎
2021-01-02安徽非婚生子如何處罰
2021-01-14交通事故搶救費用不足怎么辦
2021-02-09婚姻自由的含義:何謂婚姻自由?
2021-02-22國外保護非婚同居女性權利的法律方法有哪些
2020-11-18生活困難不給父母錢是否要坐牢
2021-01-05申請強制執行可否附加失信
2020-11-18如何打專利官司
2021-02-07行政辦事處有處理土地糾紛嗎
2021-03-23集資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區別
2021-02-27小產權房子能做抵押貸款嗎
2021-03-08為何用人單位不愿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021-02-23如何應對公司調崗調職調薪
2021-02-14申請回避可以口頭嗎
2020-12-02壽險合同成立之后能否變更
2021-01-04對保險合同效力有什么規定
2021-01-05保險合同當事人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有哪些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