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禮金是夫妻共同財產么
目前在我國,大多數人結婚,其實都是先申請領取結婚證,之后再挑一個好日子舉辦婚禮。而在舉辦婚禮的時候,就會廣邀親朋好友,他們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時候就會送給新人一定的禮金。由此可見,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在舉辦婚禮的過程中收取的禮金,其實也是婚在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按照《婚姻法》中的規定應當屬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有什么義務
在夫妻共同財產制下,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礙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對共同財產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處分權。夫妻對共同財產要共同負擔一些義務,主要包括:
家庭生活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共同財產不足負擔時,夫妻各自以個人財產或以提供家務等方式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的范圍主要包括:
(1)維持婚姻共同生活的費用;
(2)撫育子女的費用;
(3)家庭成員所需要的醫療費用;
(4)夫妻一方或雙方及其子女所需要的教育費、職業培訓費;
(5)其他屬于維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費用。家庭生活費用應由夫妻共同承擔是基本原則。有共同財產的,首先應由共同財產負擔,共同財產不足時,各自應個人財產或以提供家務等方式共同負擔。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承擔連帶責任。對共同債務的償還,首先用共同財產清償,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則各自以其個人的財產負連帶責任。
因管理共同財產所花費的費用應當以共同財產支付。
嚴格來說結婚的禮金其實并不等同于在結婚之前男方給付給女方家的彩禮,所以對禮金性質的認定,也就不能按照彩禮的性質來作出判斷。由于多數情況下,禮金都是在舉辦婚禮的時候,由雙方各自的親朋好友贈送,就屬于婚姻關系期間的贈與,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共同的贈與,那么也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后多少年財產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包括哪些人
2020-12-29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總結范本如何書寫
2020-11-08惡意競爭如何處罰
2020-11-28最高法關于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案件審理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1-01-19解除合同催告合理期限
2021-02-09租房合同和收據都丟了怎么辦押金
2021-01-23訂立勞動合同程序怎么規定
2020-11-28勞務合同中的免責協議有效嗎
2020-11-22存款證明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可以異地辦理嗎
2021-01-07暑假期間學生溺亡學校承擔責任嗎
2020-11-18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流程
2020-12-19勞務派遣合同怎樣簽
2021-01-05無故辭退員工無合同怎么維權
2021-02-15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為什么會不生效
2020-11-16保險合同保證義務的執行主體是誰
2020-11-23人身保險適用補償原則應該如何運用
2020-12-12保險合同疑難問題集錦
2021-02-06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嗎
2020-12-03外資保險公司超出業務范圍尚不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2021-03-07保險對方公司不肯調解怎么辦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