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法院離婚傳票會怎樣
不接法院傳票的話,法院可以直接根據民訴法第144條的規定:缺席判決離婚。這樣判決結果將會對缺席者產生不利。
離婚案件中的缺席判決,在兩種情況下可以發生,一是找不到被告而缺席判決,二是找到了被告,但被告拒不到庭而缺席判決。
訴訟離婚傳票到哪里?
1、原告一般去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對被告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書提供的是被告戶籍所在地地址,還有聯絡方式。
2、如果原告知道被告離開了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提供被告現在的住址和聯系方式。
法院發給被告的傳票方式是郵寄送達。
起訴離婚應去哪個法院
應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呢?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情形有:
(一)下列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
被告在勞動教養的;
被告被監禁的。
(二)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三)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五)如果配偶是軍人(非文職),自已不是軍人,應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配偶是文職軍人,應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雙方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六)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缺席判決的結果,雙方當事人是需要遵守的。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選擇適格的交通事故訴訟管轄法院
2020-11-16境外上市流程怎么走
2021-01-22權利質權標的的要件有哪幾種
2021-03-22交通事故復核失敗怎么辦
2020-12-07兒童車禍賠償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12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罪剝奪政治權利嗎
2021-01-30交通肇事可以假釋嗎
2021-01-31入室盜竊并殺人怎么判刑
2020-12-02監護人有權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2021-03-232020年撫養費標準多少
2020-12-18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被繼承
2020-12-07當庭提出管轄異議有效嗎
2020-11-11物業收取電損費合理嗎
2020-12-04人身損害賠償死亡賠償多少
2020-11-12哪些情形下不適用繼續履行
2021-03-17老人超市滑倒可以索賠嗎
2021-01-13房產證沒有本人簽字能抵押嗎
2020-12-22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賠償
2020-11-18a2實習期肇事法院判司機賠償嗎
2021-01-31因工受傷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