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家庭財產離婚怎么分割?
只要是在婚內取得的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如果有證據證明她對你有經常性的家庭暴力的,可以向法院主張分割財產時予以適當少分。
二、離婚后的財產應怎么分割
1、分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在離婚時的處理方法
夫妻分居期間彼此沒有聯系,此期間各自所得到的財產夫妻分別管理和使用,很多離婚當事人因此而認為此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可以視為個人財產,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沒有生效,則在法律上雙方仍然屬于夫妻關系,所產生的一切工資、獎金等就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應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具體方法: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必要的補償。
2、夫妻所負擔的債務的處理方法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如果是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資、對老人和孩子盡贍養撫養義務等雙方共同的事由,則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但如果是一方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擔的債務,原則上由個人承擔,但如果該負債是為購置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產或其他貴重物品,而該物品又因夫妻關系的長期存續而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的,則該負債,應按照夫妻共同負債處理。
3、一方有隱匿和轉移財產行為時的處理方法
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過程中很有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一方并不知道某項共同財產的存在,或者明知某項共同財產存在但不確知具體數額,又或者明知某項共同財產的存在對方卻矢口否認。例如,家里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離婚時男方只承認一半存款的存在;再如,女方離家出走已經一年了,一年后回來提出離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賺了大錢,無法確定她在這一年內的具體工資收入。
三、離婚時分割財產的范圍包括哪些
離婚時,夫妻分割財產的范圍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的勞動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雙方約定屬個人所有的財產除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下面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購置的房產,結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貴重金屬,結婚8年以上的;
3、一方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收入;
4、雙方共同購置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離婚的時候雙方就會協商財產的分割,在協商之前最好先認定好哪些是婚內的財產,那此是屬于個人的財產,這樣雙方在分割時就不會產生大的糾紛,所以,一切都應該要按照婚姻法的條款來進行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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