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規定婚前財產怎么分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婚姻雙方對上述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但如果您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婚前財產有哪些
1、婚前存款
婚前存款屬于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時候,一方將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購買婚后財產,這就將問題變得復雜了:如果對方沒有任何投入、也沒有動用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我認為所購買婚后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質就已經被模糊掉了。
2、婚前房產
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產權歸屬沒有爭議。難就難在婚后財產混入該房屋按揭貸款償還之后,分割起來就異常麻煩了,具體分析見專題。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
這個問題在理論上存在爭議: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后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張志勝律師在此持有的態度是: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畢竟,財產婚后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于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地方。
對于夫妻的婚前財產,一般是認定為個人財產,那么不管夫妻是否離婚,這部分財產其實都不會涉及到分配的問題。而在離婚的時候,若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這部分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那么往往會按照夫妻共有的財產來對待處理,由離婚夫妻協商分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婚前財產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
再婚夫妻是否需做婚前財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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