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財產分割協議流程有哪些
財產分割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財產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1、當事人要準備好相關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帶上哪些材料
協議各方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如下證明材料:
1、各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營業執照等)。
2、共有財產的產權證明。
3、分割協議書草稿等。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去哪辦理
財產分割協議書公證,動產的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分割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動產與不動產均有的以主要財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注意什么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占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后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采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參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伙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伙關系或其他合作關系終止的證明;
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準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財產的分割的公正,有利于自己的權益維護的法律保障,因為自己的權益存在合理的區間,但是有關的當事人可能會忽視其中的約束,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具體的問題的解決,這樣自己的問題處理才會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會有不少的利益分歧。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
離婚財產分割與賠償計算標準
財產損害賠償的證據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留置權是否需要約定
2021-01-19政府違法征收土地怎么辦
2021-02-15衛生局下行政處罰要多久
2020-12-18抵押
2021-03-17哺乳期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2021-01-11離婚時一方主張財產是個人財產應提供什么樣的證據
2021-02-22房子被火燒了,還有一層可以往上建嗎
2020-12-23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有什么不一樣
2020-12-23鋪乳期間可以中止合同嗎
2021-01-20調崗降薪怎么應對
2021-03-07實習期間受傷,用人單位是否應賠償
2020-12-23人身保險合同有哪些特點
2021-03-06保險經紀人是什么呢
2021-03-21違規超車出人命保險賠嗎
2021-02-09沒有責任認定書的追尾事故保險理賠嗎
2021-01-16保險合同要看哪些內容
2021-02-12企業財產險怎么計算賠償金額
2021-01-22固定資產的財產保險價值可以為賬面余額嗎
2021-01-28開車撞死人保險公司沒有諒解書會賠付對方嗎
2020-12-06保險合同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嗎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