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共同財產離婚后怎么分配
1、雙方協議離婚后反悔的,因為協議離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僅僅體現了當事人的意志,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內容未得到國家公權利的認可,如果一方有異議或反悔的話,仍然享有訴權,可以向法院起訴。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對于離婚時應當分割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此情況下,訴訟時效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對于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的問題會有不小的爭議,所以有關的當事人需要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合理的操作,否則自己的權益保障就會失去積極的一面,但是更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維權方式需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這樣自己的事情處理才是合理的,盡量減少損失。
婚后繼承遺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賣掉婚前房子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要怎么分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手機照片法庭上算證據嗎
2021-01-22公證機構的業務范圍包括哪些
2021-03-18涉外撫養權糾紛
2021-02-04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手續有哪些
2021-03-10商標權質押到期未續押是否有效
2021-02-15法律對三維商標、立體圖標如何規定
2021-01-01關于消費者權益的20個法律知識
2020-12-28哪些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2021-01-05協議管轄的范圍有哪些
2021-01-13做精神司法鑒定多少錢
2021-03-26房產面積的測量是怎樣規定的
2021-01-13實習期享受三倍工資嗎
2020-11-10國際鐵路聯運發生的貨損能直接起訴嗎
2021-01-19為何高管人員勞動爭議訴求難以得到法院支持
2020-12-23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2021-02-11投保人死亡繼承人是否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2021-02-23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主體
2021-01-15淺析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2021-02-26外資保險公司因解散清算公告內容要核準嗎
2020-11-10保險網簽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