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后離婚房產怎么分配
一般來說,拆遷房夫妻離婚房產也屬于夫妻雙方所共同擁有的房產。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財產分為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分類的目的是便于夫妻二人進行財產分割。當然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男女雙方都不能剝奪另一方獲取自己應得財產的權利。
由于拆遷房取得方式的多樣化,拆遷房房屋權屬狀態也是多樣化,拆遷發房離婚分割情況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應該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且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取得的,該被拆遷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這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拆遷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說到拆遷房是不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這樣就要看一下該拆遷房是你們夫妻是在婚后購買還是婚前購買,如果該拆遷房是你們夫妻雙方在婚前買的,那么該拆遷房屬于購買的那個人,如果該拆遷房是你們夫妻雙方在婚后買的,那么該拆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夫妻對共同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財產未分割怎么辦?
從法律上來說,夫妻離婚時并不一定非要進行財產分割,如果雙方均不主張分割,法院不會主動要求分割。但在現實生活中,為了避免以后更多糾葛,最好在離婚時把共同財產分割好。
離婚后,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是兩年,自離婚判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婚姻法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之后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那么就該要進行平分,不管是金錢還是物品,任何一方都不能阻止,因此,在分割的時候雙方一定要協商好,這樣才能更好的分割雙方的財產,也不會發生更大的糾紛,使雙方都受到傷害。
一方出軌,會影響夫妻財產分割嗎?
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規定?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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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沈志龍律師,1984年出生,中國共產黨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執業領域:婚姻繼承、資本與股權、刑事辯護;執業理念:專業、忠誠、勤勉、敬業、誠信、厚道、靠譜,以爐火純青的法律技術服務于當事人,竭盡全力、千方百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沈志龍律師手機號189?4290?1144,QQ號187?2829?702?)公益律師、法援律師、金融律師、投資銀行律師、盈科優秀青年律師、盈科婚姻家事委員會委員、盈科刑事法律事務主辦律師。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銀行從業資格、保險從業資格、心理咨詢師資格。 ?婚姻繼承領域的律師服務范圍為:跨國/域?婚姻及財產糾紛爭議解決;跨國/域?繼承及遺產糾紛爭議解決?;婚戀、同居、離婚、親子關系、子女撫養等爭議解決,含代理談判、調解、訴訟;遺囑、遺贈、繼承等糾紛爭議解決,含代理談判、調解、訴訟?;婚前/后夫妻財產約定、贈與、遺囑、意定監護協議、養老協議等文書草擬和簽訂指導?;企業家家事管理,含財產/債務配置方案設計等;家族及家族企業財富管理,含管理傳承體系設計、股權架構設置、信托設計、保險配置、移民方案等?;常年私人/家族家事法律顧問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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