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最新婚姻法 房產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于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戶,想什么時候要回去就什么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于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二、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后,那么在婚姻期間雙方的收入都屬于共同財產,在進行消費和處置共同財產時也是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來可以,當雙方因為某些原因選擇辦理離婚手續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當對分割產生爭議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的情形及手續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買完一手房可以退房的幾種情況
2021-02-12實習期沒有結束如何簽正式合同
2021-01-28臨時工合同模板是什么
2021-02-26涉及財產的律師收費適用什么收費方式
2021-02-26刑事律師函怎么寫
2021-01-13交通事故理賠好了還可以起訴嗎
2020-11-08給私人干活受傷誰承擔
2020-12-04過錯方起訴離婚孩子怎么判
2020-11-29放棄房屋所有權如何辦理
2020-12-19喪偶再婚領證的時候需要提供什么
2021-01-01能夠引發合同之債的有哪些情形
2020-12-17一方違約合同可以終止嗎
2020-11-20勞務分包合同雇主是否可以免責
2021-03-23保險合同的成立條件包括有哪些
2020-11-13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0-11-30保險單有什么作用
2021-03-15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七十五條
2021-01-21保險理賠誤工費標準
2020-12-11承包合同可以變更嗎
2021-02-28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