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婚后父母出資買房是否為個人房產?
目前法院在實際判決中主要依據了兩條法律規定。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二、怎樣認定夫妻共同房產?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現實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夫妻共同房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情形認定: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所以,房子的首付或者全款都是在結婚以后有父母出資的,是不是個人房產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只要父母沒有明確表示的一般就是兩個人的共有房產的。并且,按照這種情況,其實在法律上父母是有權利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的,所以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爭議,最好對房產證上的名字協商確定一下。
最新婚姻法全文
最新婚姻法中,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房產該如何分配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合并的特征是什么
2021-02-09解除反擔保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20變道事故責任認定
2021-01-06協議離婚后戶口遷移產生糾紛的,該怎么辦
2021-01-26電子商務過程中爭議如何解決
2021-02-13丈夫因賭博欠下的賭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2020-12-01交通事故處理步驟是怎樣的
2021-01-14如何正確認識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2021-02-27沒有登記的不動產抵押合同有效嗎
2020-11-17二手房購房定金合同范本
2020-12-28什么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2021-01-07對工傷認定不服可申請仲裁嗎
2021-02-11離職前幾年的勞動爭議都可以申請嗎
2021-01-07意外保險如何索賠
2021-02-15公眾責任險保險合同是怎樣的
2020-12-30保險公司不作為拒賠合理嗎
2020-11-16交通事故保險拒賠范圍有哪些
2021-02-16何為出口產品責任保險?
2020-11-08有關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幾個基本
2020-12-21保險中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