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屬于一次性賠償嗎
法院調解的內容還是要看和對方達成的協議了,如果里面約定的調解成功之后一次性賠償的話,自己就是可以得到一次性賠償反之就不是這樣。
法院調解,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對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調解案件時,當事人應當出庭;如果當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經過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到場協商。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除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應當公開調解。在法院調解中,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調解協議,協議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的,應予批準。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內容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法院在進行調解的時候,是否屬于一次性賠償,還需要尊重雙方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一次性賠償的話,那么法院的調解中的調解書,就會約定一次性賠償,如果是分期賠償的話也可以。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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