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惡意競價怎么辦
可以反對競價,或者申請拍賣。離婚以后可能會涉及到有關撫養權的糾紛,當然也可能會涉及到有關房屋財產的糾紛,如果是在結婚之前購買的房屋就屬于個人的財產,反之,就可以對其進行分割。
離婚房子競價怎么進行?
目前,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在雙方在價值與所有權均有爭執的情況下,往往采取竟標的方式進行分割,由出價較高的一方得,而以出價的一半作為另一方的補償款。該方法并不使用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一般在一方應標出價后另一方不愿意繼續出價的情況下就結束。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在竟標結束前你出價更高而法院不接受,否則,上訴也很難得到支持。
離婚房子競價程序是怎樣的
一、可通過競價取得房產所有權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購買,婚后按揭的,則房子的所有權一般歸購房人,另一方可以就婚后增值部分主張權益。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后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在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中,會有房產歸屬或價值協商無果的時候,之后便會出現房子競價的情況,如果一方惡意競價,另一方是有權反對的,或者對房子申請拍賣,把所得財產再進行財產分割。離婚后各種各樣的糾紛眾多,若不是生活真的過不下去,奉勸各位莫要走到離婚的地步。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具體情況有哪些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的情形及手續
各種情況下離婚房產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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