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的過程中,就出現一定的問題。房子還是房子,裝修的物件不能帶走,如何處理呢。離婚房屋裝修費用如果之前沒有約定的話,可以有兩個辦法,可以拆除帶走的由裝修房帶走,不能帶走屬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進行估價,由房子的所有權人進行一定的補償。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離婚房屋裝修費用怎樣分割?如果之前沒有約定的話,可以有兩個辦法,可以拆除帶走的由裝修房帶走,不能帶走屬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進行估價,由房子的所有權人進行一定的補償。
一、離婚房屋裝修費用怎樣分割?
現實生活中,有時會有一方購房另一方裝修的情形。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視為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屬于人個財產。根據有關民法原則,裝修僅是對于不動產的加工,其附和所形成的物應歸原不動產所有人所有。所以,如果一方購房另一方裝修的,并不能因此將房屋的所有權視為共有,房屋的所有權仍要以購房出資來源、房產證登機等為準,裝修費如果由一方單獨支出的,另一方應給予相應的補償。
二、房屋分割原則根據
《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因此,我們發現雙方在討論結婚時,女方更愿意購置車輛等等,男方提供房子附帶裝修,這也是規避風險的一種方法。離婚房屋裝修費用怎樣分割?這個分割其實對于裝修方來說是極不合算的,會造成一定的損失。這也是現在財產公證的原因或者房產證加名的由來。具體咨詢專業的律師。
離婚財產糾紛法院怎么收費
離婚請律師的費用是好多
單方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欠款還不上可以用股權抵押嗎
2021-02-24涉外婚姻離婚怎么進行財產分割
2021-01-05商業匯票包括哪些
2021-03-10男女沒辦理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2021-01-222015年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
2021-03-25合同中是否需要約定稅率
2020-11-20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2020-12-07什么是非法集資房
2020-11-30勞動爭議案件的舉證是如何的
2021-02-10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2021-01-22什么情況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
2021-02-12平安意外險報銷時要準備什么材料
2020-11-13國外飛機延誤賠償是怎么樣的
2021-03-09保險理賠的流程分為哪些
2020-12-21公司拖欠工人保險如何維權
2020-12-11保險公司有哪些分類
2021-01-02保險代理人沒有資格證書從業違法嗎
2021-01-25保險公司依據格式條款拒賠無效嗎
2021-02-21新保險法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有哪些規定
2021-02-09土地承包關系的時限會有什么影響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