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履行和預期違約的區(qū)別是什么
預期違約行為和履行期到來后的拒絕履行一樣,都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債務,并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的行為。
在明示毀約中,債務人已實施一定的行為,明確地表示他將單方面撕毀合同,解脫債務的拘束。可見,不論債務是否已到履行期,都表明債務人已構成違約。據此,非違約方可以要求違約的補救。《合同法》第108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被告無正當理由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而原告了解到被告不愿交貨的真正原因是棉花價格不斷上漲,被告己與外市一家貿易公司簽訂了一份皮棉購銷合同,其價格將高于原告所出的價格,被告正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潤而單方面終止合同。原告曾多次要求與被告協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貨,但均遭到被告拒絕,顯然被告要求單方面毀約的行為,與在履行期到來以后的拒絕履行行為之間沒有本質的區(qū)別。據此,原告有權在法院提起訴訟,獲得違約補救。
很多解決事情的時候都是需要看相關情形的,弱國當事人在進行約定的時候就拒絕履行了的話就沒有責任承擔享有的懲罰,若果在履行期到來走了之后的話預期違約和拒絕履行就是一個道理了!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在網上找到的相關知識了,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本網進行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在醫(yī)院突發(fā)心梗死了怎么賠償
2020-11-23互聯網金融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2021-02-10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步驟
2021-01-20虛假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1-18婚前財產的約定和處理
2021-02-02撤銷強制執(zhí)行兩個月了怎么還沒消除
2021-03-19掛靠企業(yè)違法的責任承擔
2020-12-10勞動合同主體能是未成年人嗎
2021-03-10公司注銷勞動合同是否自動終止
2020-12-28勞動合同逾期多久視為解除
2021-03-19陜西西安競業(yè)限制補償金標準
2020-12-06公司裁員怎么賠償
2021-01-09調崗的規(guī)定有哪些
2021-03-23飛機延誤可以退票嗎
2021-01-31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在出險后出單賠償案
2021-01-12人身保險金額確定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09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0-12-07請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計免賠
2021-03-05汽車保險應如何投保
2021-02-10我國保險網站有哪些類別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