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發生在哪個階段
民事調解發生在立案之前,期限為30日,當事人有權拒絕先行調解、申請終止先行調解、申請延長調解期限的權利,當事人拒絕先行調解、申請終止先行調解程序的,法院在3日內審查立案,案件轉入訴訟程序審理。
什么是民事調解
民事調解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可以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主持并促使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協商解決的制度。調解制度作為解決糾紛的一種機制,是中國固有的傳統,在審判中占有重要地位。
調解程序
一、受理糾紛
1、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
2、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
二、調查分析
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
三、調解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充分說理,耐心疏導,學習法律規定,消除隔閡,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議。
登記制度
一、受理民事、經濟糾紛應填寫登記表;
二、調解民事糾紛,調解結果要進行登記、建檔保存;
三、重大疑難案件的討論研究,要填寫案件討論登記表,登記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請示、報告重大疑難案件,并做好登記。民事調解作為中國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民事糾紛化解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被被譽為“維護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線”。隨著審判方式改革的深入,現行的調解體制是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弊端。通過對現行訴訟調解制度的分析,提出調解制度立法的構想。
生活中難免會遇到需要利用民事調解來解決的事情,那么,你就需要清楚民事調解的相關法律法規,才能保證你的合法權益。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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