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需要多長時間
發回重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通過裁定的方式,撤銷原判,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包括兩種案件:
1.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
2.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中,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上述兩類案件,無論原來第一審是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都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按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對于因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不能將案件退回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但對于個別證據不清楚,有疑問的,合議庭可以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檢察人員認為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原審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延期審理。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切實糾正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重新審判后的判決,仍然是第一審判決,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提出上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人民檢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訴。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從收到發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這個發回重審的時間要求的話,其實在懷中并沒有一個確切的規定,只是規定了在這個訴訟的大范圍時間,這個也就會涉及到重新審判這個案件的情況了,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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