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的供述是證據嗎
同案犯的指認和供述在訴訟中本身也屬于被審查對象,存在虛假和捏造的可能性,無法作為獨立的證據,尤其是指控他人有罪的證據。
相關法律知識
《刑事訴訟法》第55條明確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因此,該證據屬于待補強證據,屬于孤證,必須與其他證據互相印證,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同案犯的供訴不是證據,這就需要執法人員進行核實,才能清楚同案犯的說法是不是正確的,這也是實際犯罪中破案的關鍵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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