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商業秘密罪的立案標準怎么規定的
1、根據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規定》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
(2)致使權利人破產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2、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致使商業秘密權利人破產的;
(4)其他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如何量刑
1、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規定處罰。
企業當中的商業秘密可以說關系著整個企業的發展,而對于其中的核心秘密,自然也是會采取多種措施加以保護。但在企業保護的同時,可能競爭對手也會有一定的行動,其中出現侵犯商業秘密的情況也就見怪不怪了。然而,對于這一行為,根據法律中的要求也是需要達到了立案標準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被認定構成犯罪。
哪些信息屬于商業秘密
有關侵犯商業秘密刑事責任的規定
商業秘密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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