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房產作為家庭財產中價值最大的一種,往往是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財產分割時爭奪的焦點,如果雙方不能就房產分割問題協商達成一致,就只能通過訴訟渠道由法院判決,但是最終只有進行房產過戶登記才代表真正完成分割,那么,如果離婚房子歸女方但男方拒絕過戶怎么辦呢?
1、《離婚財產分配協議》非具有法院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女方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登記離婚后,男方不履行離婚財產分配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女方應當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要求法院判令男方限期配合女方辦理過戶手續,如男方限期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女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向當地房產交易部門簽發協助執行令強制過戶。
女方提起訴訟要求男方配合過戶,實質上是一種確權之訴,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女方在《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簽訂之后不超過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訴訟。
2、雙方所簽訂的《離婚財產分配協議》雖然是在行政機關登記,但是該協議不是法律文書,只是一個一般的證據。當男方不履行自己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時,女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男方履行義務,在判決生效后如男方仍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女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男方不履行配合過戶的義務,致使女方無法將房屋過戶在自己的名下,實質是在確認房屋的所有權主體問題。
3、《離婚財產分配協議》只是當初雙方協議離婚時對財產做出的處理,并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女方若要將該房過戶到自己名下,需以《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為證據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將《離婚財產分配協議》中的內容予以確定,待判決生效后請求男方協助過戶,若男方不配合可依據此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女方要求男方配合過戶的行為是一種確認房屋所有權的行為,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此張女士完全可以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關于離婚房子歸女方但男方拒絕過戶的問題,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女方需向法院提交包括房產分割內容的離婚協議,就婚后財產糾紛進行起訴,并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對于訴訟離婚的情況,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房管部門協助辦理強制過戶。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的情形及手續
不按照離婚協議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怎么辦?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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