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辭職算違約嗎
簽了勞動合同,如果你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申請辭職,會有以下3種情況:
1.《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內,你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申請,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
2.《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如果你與用人單位對你的辭職申請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不違約。
3.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你辭職,也就是你與用人單位對你的辭職申請不能協商一致而你又執意辭職,屬于違約。
第1種情況還包括“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和?“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違約。
看了上面的介紹大家應該知道了,勞動合同簽了然后辭職違約不違約還是要分情況的,試用期內辭職不違約,和用人單位協商辭職不違約,但是未經用人單位同意辭職,或者協商不成功就離開就算是違約了,那樣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后果的,如果還有不懂請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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