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如何送達才有效
建議作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妨在合同里加上一條關于送達地址確認的條款,以解決日后送達之憂。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關于解除合同通知送達的效力問題,雖然《合同法》關于解約通知并不強調書面通知,但是如果進入訴訟階段解除合同一方欲證明已將解除合同通知送達對方,這個書面通知的送達的證據就顯得至關重要了,成了解除方勝訴的關鍵證據。
為避免因相關通知無送達地址而無法送達,導致合同難以解除的困境,最好在簽訂合同時就在合同里約定好送達地址,類似于法院的送達地址確認書一樣以解決送達難的問題。相關通知如果冒然送達給合同之外的其他人,就面臨著送達效力的認定不確定的風險,否則最后因送達問題而輸了官司就很不值得了。建議作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妨在合同里加上一條關于送達地址確認的條款,以解決日后送達之憂。
相關知識: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十八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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