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司法鑒定何時不受理鑒定委托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
2、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
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
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鑒定材料。
什么是司法鑒定協議書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
司法鑒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
2、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
3、委托鑒定的要求;
4、委托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
5、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
6、鑒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7、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何時司法鑒定何時不受理鑒定委托”問題進行的相關解答,希望對大家解決問題有幫助。司法機構并不是在什么情況下都會受理司法鑒定的,比如當你委托鑒定的用途及要求不合法,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時,就不會受理鑒定了。如果讀者還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想要找律師咨詢的話,歡迎到律霸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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