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繼續履行。
一方當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按照另一方當事人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即為繼續履行。繼續履行合同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當事人必須有違約行為。當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行為,如拒付貨款、遲延履行、質量不符合約定等。沒有違約行為的,不存在繼續履行合同。
(二)必須是非違約方提出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非違約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保護其利益,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但不是所有合同都要繼續履行,只要非違約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債務人也不必繼續履行。
(三)繼續履行不違背合同的性質和法律。對于基于人身依賴關系或者信任對方特殊技能、業務水平而產生的合同,如委托合同、服務合同、某些承攬合同,要求債務人繼續履行等于對債務人實施人身強制,與合同的性質相違背。
(四)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合同。如果違約方確實無履行能力,強迫其繼續履行合同也是做不到的。繼續履行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只有繼續履行,才能使債權人獲得原合同規定的標的,實現合同的目的;并能防止違約人通過違約獲得不正當利益;同時繼續履行使債權人不必承擔對違約損失的舉證責任。因此,當事人一方不履行貨幣債務或者履行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繼續履行。當然,非違約方要求對方繼續履行的,應當提出一個履行期限,即寬限期,要求違約方在該期限內履行。在該寬限期過后債務人仍不履行的,非違約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方式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
2、支付違約金。
3、賠償損失。
4、履行定金罰則。
5、其他補救措施。
除了上述方式以外,當事人還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性質采用其他的補救措施。如履行合同的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的補救措施。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此外,還可以采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補救措施。
一般違約是要承擔責任的,可以通過繼續履行來承擔,一方當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按照另一方當事人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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