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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單、保險批單、保費收據 2.公安、派出所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損失清單 4.損失物品原始發票 5.損失物品修理費發票 6.施救費清單 7.第一現場照片 8.權益轉讓書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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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保險事故后,須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2.發生保險事故后,索賠期限為2年。超過2年,保險公司不予賠付。3.索賠金額以實際損失價值厘定,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4.施救費須經保險公司同意。 5.索賠后,保險單繼續有效,但有效保險金額是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后的余額(個別保險除外)。 6.損失后的殘余物資可以作價折舊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也可以由保險公司收回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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