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夫妻在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問題,其實能夠進行分配的只有其中的一部分,即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不能進行分配的。那么你知道離婚時夫妻財產如何分配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可分為以下兩種方式:
(一)協議分割
夫妻協商財產分割,根據自愿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可以歸一方所有,也可以約定贈給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要雙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財產。
(二)法院判決
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后再恢復離婚訴訟。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閱讀完上文后,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分配,法律是先允許當事人之間協商分配,但如果協商不一致的話,那么就只能由法院進行判決了。而此時的離婚方式也變為了訴訟離婚。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建議你咨詢一下律霸的專業律師。盡可能早的發現問題去解決,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夫妻分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債務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有外遇導致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怎么辦
2020-11-11強制性標準具體包括哪些標準
2020-12-17申請書工傷認定要多長時間才能知道結果
2021-01-26注冊資本必須是現金嗎
2021-01-13什么是婚姻自由權,哪些行為屬于破壞婚姻自由
2020-11-15未成年給主播刷禮物、打賞有效嗎
2020-11-30哪些情形下不適用繼續履行
2021-03-17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規范
2021-01-07解除合同單位是否要支付補償金
2020-11-30駁回起訴后能否再起訴
2020-12-19武漢購房政策有什么
2020-12-07法律是如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
2020-11-07患病職工合同期已滿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2020-11-17勞動關系長期中止能否解除
2020-12-23無故辭退員工無合同怎么維權
2021-02-15交通意外險理賠時需注意什么
2021-02-12員工意外保險合同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2021-01-25投保之后的注意事項
2020-11-16含有死亡給付的綜合性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認定
2020-12-20無保險可拍司法處置車嗎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