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度保全可以要求賠償嗎
不能。但是如果被保全人對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不服時,認定保全的財產大于債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復議,要求法院撤銷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二、寫作財產保全擔保書的要點
首部:
1、注明文書名稱。
2、擔保人基本情況:擔保人為公民,寫明其身份基本事項;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如果擔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證人的,還應寫明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正文:
寫明擔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擔保財產。
1、案由:寫明擔保人對何案的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2、擔保內容:主要寫明擔保人提供的作為訴前財產保全或訴訟財產保全擔保,以保證用于賠償因錯誤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的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擔保人簽名,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3、擔保日期。
制作財產保全擔保書時,應注意:提供擔保的擔保物的價值或擔保的現金額,不應低于被保全財產的價款或金額。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財產過度保全是不能要求賠償的,但是如果被保全人對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不服時可以申請撤銷保全,希望大家明白。以上這些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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