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他人侵犯隱私權怎么投訴?
侵犯隱私權可以到法院起訴。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二、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只有《侵權責任法》第二條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三、隱私權的特征是什么?
(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業法人的秘密(實際上即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不具有隱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本質屬性。
(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個人活動、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
(3)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像是隨便散布自己的個人信息,類似于住址,電話號碼的,或者被他人監視,他人私拆自己信件的行為都屬于侵犯隱私權,侵犯隱私權的賠償問題沒有具體的規定,這要結合給被侵權方造成的影響確定。
侵犯隱私權的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哪些行為會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權相關法律法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向一方父母買房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債務如何承擔
2021-03-11哪些主體可以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2020-11-30監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疫苗生產的情形
2021-01-24企業使用童工單位如何處罰
2021-03-05原產地標記注冊可以變更嗎
2020-11-27車輛追尾事故責任認定
2021-01-14定額發票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2021-02-08房屋贈與的步驟有哪些
2020-12-17口頭承諾贈與合同是否成立
2020-11-25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最多賠償多少錢
2021-02-16要約生效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1-03-13崗位編制取消員工,調崗員工不同意如何處理
2021-01-30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否等于勞動關系解除
2020-12-23懷孕的勞務派遣人員能否辭退
2021-02-16意外傷殘理賠手續是什么
2021-02-11保險公司如何認定死亡
2021-03-22沒有上崗證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2-02被車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0-12-08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金能追償嗎
2021-02-25保險公司組織形式是如何的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