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對方拿20萬保全我車,法院批準嗎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一般是會批準申請人財產保全請求的,而被申請人可以提供擔保,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要符合哪些條件
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財產保全的范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
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范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一般是會批準申請人財產保全請求的,而被申請人可以提供擔保,解除保全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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