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能不能進行保全
可以申請保全,申請后由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判斷是否符合保全條件,另外申請保全的話當事人需要提供擔保。但是起訴以后,如果法院覺得有必要,也會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財產保全的范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
相關法律知識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第35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實際上在司法實踐當中,需要保全運營車輛的情況,往往是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車輛被扣押了才會發生,所以很多時候是否能夠保全,需要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以及案件發生的具體原因進行分析,建議可以聯系律師幫忙處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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