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保全后多久失效
房子保全后不得超過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后,對于在進行房子保全的時候多久能失效的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吧,這也是目前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對于申請人就要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才能對于自己合法權益有更好的保護。看完本文之后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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