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如何辦理:
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自行回國辦理離婚手續,也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
在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可以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辦理委托律師的手續。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托律師辦理離婚。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托書和意見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關于離婚適用法律的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這一規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離婚,應按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由外國法院受理的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的離婚案件,按外國的法律規定辦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多少日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2021-01-17公司股東分紅要交稅嗎
2020-12-17行政拘留要走哪些程序
2021-03-11蘇州傷殘賠償標準
2020-12-12定額發票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2021-02-08妻子私自轉賣房屋會有法律效力嗎
2021-02-12虛假離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0-11-27交通肇事死亡逃逸的認定
2020-12-29以格式條款簽訂得到合同叫什么
2020-12-13繼承遺產需要繼承債務嗎
2020-11-1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全文
2020-11-17人生不同階段保險如何規定
2020-12-28保險公司以不屬于事故項目拒賠未說明的條款有效嗎
2021-03-12保險到底避不避債之解讀浙高法執[2015]8號
2021-01-30如何厘訂出口產品責任保險費率
2021-02-22人身保險的特點
2020-12-13什么是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020-11-13什么是自留地
2021-01-05土地出讓金的性質是什么
2021-02-09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找拆遷公司談判嗎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