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離婚怎樣爭取更多利益
如果是對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為無過錯方,在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時,可以提出請求損害賠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因家庭暴力而要離婚的話,必須要通過合理的方式來為自己爭取利益,在這時候最好是能夠委托專業的律師來一起處理。對于家庭暴力離婚要去爭取更多權益的時候應該要怎么做才比較好時,可以咨詢律霸網在線律師得到具體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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