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學校交土地出讓金嗎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公立學校使用的土地,是通過劃撥的方式取得的,而劃撥的土地是不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
繳納土地出讓金需要交稅嗎
1、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2、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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