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的案件可以在仲裁庭先予執行嗎
討薪的案件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勞動者因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申請勞動仲裁可獲先予執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對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時,可以不提供擔保;仲裁庭作出先予執行裁決后,直接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適用先予執行限于給付之訴,但不是所有給付之訴都可以適用先予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哪些案件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第一類案件,申請人大多是由被申請人供養的,往往依靠被申請人給付生活費或者支付醫療費用,在人民法院判決之前,如不先予執行,申請人會陷入困境。
第二類案件,屬于申請人付出勞動報酬,如應得的工資、勞務報酬等,申請人是依靠勞動收入維持生活和供養家屬的,不及時給付也會影響申請人及其供養家屬的生活需要。
第三類案件,主要是案件的訴訟請求涉及申請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生產經營上的緊急需要,如拖延到人民法院對案件判決以后給付,勢必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產經營,造成更大的損失。
綜上所述,勞動法規定了討薪的案件可以申請先予執行的,另外對于贍養費有贍養費的案件也是可以先予執行的。而且如果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話是可以不提供擔保的,將由仲裁庭作出先予執行裁決后,直接移送人民法院執行。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在本網進行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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