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款是對被征地農民因失去耕地的補償,是失去土地的農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律師觀點認為將征地補償款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
一、土地補償款的取得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資格的人,不應享有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認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的前提條件——該財產須具有人身專屬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只有具備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補償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補償款是對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種補償,具有專屬于特定人身的性質。
二、從保護失地農民角度來說,土地補償款應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從立法目的解釋來看,土地補償款的實質是對失地農民今后的一種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屬于《婚姻法》解釋(二)對共同財產作出的規定種類。土地對于農民來說,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從一定程度上講,它是農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補償款實質是對失地農民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種生活保障,是失地農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
綜上可知,土地補償款對于農民來說,其重要性相當于與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對于身體受到傷害一方的重要性,理應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處理。
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征地補償或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您可以通過律霸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被征地農民享有什么權利
2020年拆遷糾紛律師費用標準
農村宅基地征地如何補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個人簡介:蘇揚,男,漢族,中國籍,專職律師,現執業于重慶盈科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15001201610607946。2、執業范圍: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辯護及民商事案件。(可在律所官網等平臺查詢)3、執業地區:重慶4、經典案例:1擔任千億資產國企法律顧問。2.出版個人專著新三板財稅問題解析(三大央級出版社),執業八年以來,蘇揚律師領銜的律師事務所團隊代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擔任轟動全國的12.14涉及槍支黑社會主要犯罪分子辯護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律師一直以來的執業理念是:只要我們決定受理這個案子,擺在事實面前的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要把當事人的民事案件,當成自己的事情去辦理。不要畏懼政府,行政訴訟要勇于跟政府斗爭,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辜負當事人的委托。辦理案件要將心比心。
醫療事故有哪些種類
2021-02-27城市房屋強制拆遷流程有哪些
2021-02-04商標轉讓流程規定有哪些
2021-01-17什么叫保證期間
2020-11-09立約定金的數額由誰約定
2021-01-15掉頭追尾事故責任認定
2020-12-08探視權包括接走孩子嗎
2021-01-10本案婚姻關系是否有效
2020-11-24申請傷殘鑒定有什么程序
2020-11-14工傷賠償與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01裁員多少人以上要提前30日公告
2021-01-05勞動調解途中反悔怎么辦
2021-03-20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2021-03-01免除車上人員責任險的事項
2020-11-21團體意外傷害險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14車上責任險怎樣投保
2021-02-03保險合同規定車禍過時報案不賠償條款屬霸王條款
2020-12-01貴州殘保金怎么計算
2020-11-25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探討
2020-11-28本案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應否賠付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