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內容之一,離婚時因為財產糾紛而鬧上法庭的事也不少見。那么婚姻法在分割財產有哪些規定呢?特別是新婚姻法中對于財產分割有哪些新規呢?律霸小編就為您整理出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想要解決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產生爭議的婚后財產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在結婚時對財產有約定的,如約定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則按照約定處理。如沒有任何約定的,按照規定,婚后財產分割的原則是:個人歸個人,共同均分。因此,了解哪些財產是婚后個人財產,哪些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對解決婚后財產分割至關重要。
一、哪些財產是婚后個人財產,哪些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一)、哪些財產是婚后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以上財產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范圍。
(二)、哪些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復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后財產分割并非像法律規定的那么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三、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
隨著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為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沖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后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占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后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
明確了婚后財產哪些屬于分割的范圍后,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割原則對婚后財產進行分割,看似簡單,其實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誰家的情況是怎樣的,只有當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間還有一些難言之隱,即是鬧上法庭請求分割婚后財產,也會因為一方或雙方隱瞞事實,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復雜時,可以選擇請求律師的幫助,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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