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當事人的權利有哪些
《仲裁法》規定仲裁當事人的重要權利是:
1、申請人有放棄或者變更仲裁請求的權利。申請人有權申請仲裁,在申請書中提出自己的仲裁請求,在仲裁過程中,申請也有權放棄自己的仲裁請求,終止仲裁程序。申請人還有權變更仲裁請求,包括既可以增加仲裁請求,也可以減少仲裁請求。
2、被申請人有承認或者反駁仲裁請求的權利,有提出反請求的權利。在仲裁中,被申請人對于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有權表示承認,也有權提供證據表示不承認仲裁的請求,被申請人還可以提出反請求。當然反請求必須符合仲裁范圍和仲裁事項的要求。
3、仲裁當事人有申請財產保全的權利。
《仲裁法》中的財產保全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而由仲裁當事人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將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有關財產處分的強制措施。
4、仲裁當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的意見,詢問律霸網的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關的法條解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遭遇強拆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2021-02-17個人買房商業貸款條件需要哪些
2020-11-26出租房漏水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
2021-03-01收購空殼公司要負法律責任嗎
2021-01-12一方重病可以離婚嗎
2020-12-29申請法官回避的時限
2020-12-16空置房物業費70%的規定是什么
2021-03-11離婚后房產未分割,拆遷后動遷安置房產權歸誰?
2021-02-02如何正確認識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2021-02-27貨物質量糾紛能否終止買賣合同糾紛
2021-02-06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賠
2021-03-15家長把學生打了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16什么是單位集資房
2021-02-17員工離職不辭而別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2021-01-11在公司干了八年,辭工有補償嗎
2021-02-22經濟性裁員定義
2020-12-07購買人壽保險時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2-07兩種引發保險糾紛的情形
2020-12-26車輛易主時保險賠償也變嗎
2020-11-18患抑郁癥自殺能獲得意外險理賠嗎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