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庭暴力的認定方法: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它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因此,當事人應辨明所遭受的行為是否是家庭暴力,方能根據正確的訴由提出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內部,以暴力或強制力毆打、捆綁、侮辱等方法,對家庭成員進行迫害殘害的行為,致使家庭成員在身體、精神、性等方面受到傷害或摧殘。家庭中存在暴力現象是非常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罵、爭執行為都能夠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認定家庭暴力必須造成身體上、精神上的一定傷害后果。比如說,僅僅是軟組織輕微挫傷,或者僅僅是暫時的皮肉之苦,次數有不多,法院是不會認定為家庭暴力的,只有毆打行為導致了輕傷以上嚴重后果是,法院才有可能認定為家庭暴力。
第二、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賠償嗎?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
第三、家庭暴力怎么賠償?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于法官憑借司法經驗,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鑒定等因素予以判斷。下面是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一些原則: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家庭暴力這方面的知識,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情況往往比較復雜,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隨機應變,如果你還有什么法律問題或者需要法律援助,都可以到律霸網找律師尋求專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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