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青羊區律師 寧晉縣律師 郫縣律師 兗州市律師 嘉善縣律師 崇川區律師 相城區律師
肖像權是每一個人都應享受的一種權利,我們經常會在日常生活中聽到某人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情況,如果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那肖像權的法律規定中對于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律霸小編將在以下內容中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權認定標準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
1、未經本人同意;
2、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于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于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于肖像權的法律規定,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得知,侵犯肖像權的條件為利用他人的肖像從事營利的活動,且該活動未經本人許可。如果公民的肖像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法院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認定是怎樣的
2020最新侵犯肖像權賠償標準
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包括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中患者承擔的舉證責任
2021-01-27征地安置補償標準
2021-02-08工傷鑒定一定要康復期后才可以做嗎
2021-01-27沒有實際借款的還款協議有效嗎
2020-11-19訴訟公告費由誰承擔
2021-02-08如何認定車主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責任
2020-12-22軍人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2021-03-04老人如何確認監護人
2021-03-20以限制離婚自由為條件的協議為什么無效
2021-01-18財產保全涉及夫妻雙方嗎
2020-12-19商業銀行接管從什么時候開始
2021-02-18越權代理與無權代理的區別
2020-11-15最新(2008)勞動合同范本
2020-12-19勞動合同變更是怎么回事
2021-02-25人壽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有哪些,哪些人壽保險合同無效
2021-02-28免責條款有效性認定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2021-02-15人身保險新型產品包括哪些?
2021-02-08寶馬車主告狀 法院判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
2020-11-26保險理陪的流程是怎樣的
2020-12-17保險報案沒理賠算騙保嗎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