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判決不公怎么辦?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第二百零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第二百零四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jù)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
(二)據(jù)以定罪量刑的證據(jù)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jù)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離婚案件法院判決不公怎么解決
一審上訴判決后15天內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不能成功可以申請復議。
不過,我國民事訴訟采取當事人舉證原則,如果想要法院判決離婚,你就需要拿出“夫妻感情感情確以破裂”的證據(jù)。需要足夠的證據(jù)證明這點,法院才可能判決離婚。而我國《婚姻法》關于如何確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列舉了下列五種具體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此外,還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jīng)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jīng)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jīng)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jīng)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jīng)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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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陳中君律師,中共黨員,畢業(yè)于浙江大學,一次性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現(xiàn)執(zhí)業(yè)于浙江人民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以來,處理過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工作作風:秉著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踏踏實實的為當事人處理好每一件法律事務。執(zhí)業(yè)感言:法律不僅為治國之工具,應為權利之保障書。這個世界不公的事時常發(fā)生,我將在執(zhí)業(yè)的道路上,運用法律的工具,盡自己一份綿薄之力,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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