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工作中,經常發生一些姓名權被他人侵犯的情況,此時對于受害人來講,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損害的。那么他們該如何維護姓名權呢?在此之前需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權的行為都有哪些,下面就讓律霸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侵害他人姓名權的行為有哪些
(一)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姓名權主要有以下幾種:
干涉他人姓名、名稱的決定、強迫他人改變姓名的;強迫他們使用或不使用某個姓名的,如要求他們放棄筆名或藝名等;不經他人同意也無法律許可,使用他人姓名或名稱的,如盜用用他人姓名發布非法言論,盜用他人名義參加社會活動等;冒名頂替、冒充他人姓名參與民事活動以謀取私利的,如假冒他人姓名發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稱締結合同等。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
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二)盜用他人姓名和冒用他人姓名是有區別的,具體區別如下:
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二、公民如何維護姓名權
公民為維護自己的姓名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公民首先應明確自己姓名權所包含的權利內容,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張。
2、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公民發現自己的姓名權被他人侵害的話,則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這其實也就是對自己姓名權的一種維護,可以在姓名權受到損害的時候,得到一定的救濟。律霸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侵害姓名權的責任有哪些
侵犯姓名權免責情形有哪些
姓名權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涉外結婚必須公證嗎
2021-02-10變更商標流程是什么
2020-12-21開發商抵押給銀行的房產能賣嗎
2021-02-19行政處罰超過期限怎么延期
2021-02-27被扶養人生活費總額上限是多少
2021-01-19級別管轄可以提異議嗎
2021-03-20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何索賠
2021-02-20效力待定合同未作表示視為拒絕追認嗎
2021-01-02房主有權采取強制手段收回出租的私房嗎?
2021-02-11續簽的勞動合同期限必須原來的一致嗎
2020-11-27正式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0-12-30寒暑假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2020-12-09雇傭關系工傷賠償
2021-01-15實習期間受傷,用人單位是否應賠償
2020-12-23現金價值的扣除的問題有哪些
2021-02-17對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的理解
2020-11-21保險理賠的方式有幾種
2021-02-05擅自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如何處罰
2020-12-22肇事用救護車保險報銷嗎
2020-12-18執照沒注冊在拆遷地有補償嗎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