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撫養費被起訴怎么辦
因撫養費被訴訟了,首先需要看是否是屬于該法院管轄,如果不符合管轄規定,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異議。
其次,看對方的訴訟請求是否合法,并結合其訴訟的事實與理由進行答辯,同時結合相關證據,將答辯狀及證據的復印件提交訴訟的人民法院。如果相關證據需要人民法院調取的,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取。之后等待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開庭時需要對雙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并結合質證的情況和爭議的焦點,進行答辯。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鑒定可以作為處罰依據嗎
2021-03-06離婚后孩子監護權變更法律怎么規定
2020-11-08以往的贍養費能要嗎
2020-12-06異地執行拘留的法律規定
2021-02-04承租人變更有訴訟時效嗎
2021-01-02被判緩刑會影響子女嗎
2020-12-09合同債權的特點是什么
2021-02-24胎兒取得繼承權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09性騷擾導致他人精神失常并自殺需要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2020-12-30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2021-03-24怎么做才能進行人才保密
2021-02-09子公司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2021-01-22勞動合同的變更
2021-01-31個人所得稅項目包含公積金和養老保險嗎
2020-12-27人身意外險可以抵扣嗎
2021-01-05保險公估人有哪些職責
2020-12-13保險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是什么
2020-12-02倉儲物的保險賠償金及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案例分析
2021-01-17旅行者登車前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1-03-14訂立保險合同主體的要求
20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