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子女與居委會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嗎?
子女與居委會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是可以的,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這里的遺贈人一般是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鰥寡孤獨的“五保戶”老人,他們享有受其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扶養的義務。集體所有制組織,一般是指“五保戶”、承擔其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五保戶”遺贈財產的權利。
二、與其它人員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嗎?
只是不是法定繼承人或者直系親屬等范圍的都是可以的,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一般來說,這里的遺贈人是沒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獨立生活存在困難而需要他人照顧的老人。他享有受扶養人扶養的權利,負有死后將其遺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這里的扶養人一般是遺贈人的親屬、街坊鄰居或者其他親朋好友等。他負有扶養遺贈人、承擔其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接受遺贈人遺贈財產的權利。
這里須強調的是: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不能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法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法定的互相扶養和互相繼承的權利義務關系,用不著以協議的形式來確定。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之間訂立的,確定遺贈與扶養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里的“扶養人”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體所有制組織。這種協議規定,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并于遺贈人死后取得其遺產。
對于子女與居委會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需要以子女作為遺贈方,居委會作為扶養方,兩者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簽訂協議,并明確各自的義務和責任,在達成一致意見后才可以進行合法的處理,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如何辦理遺贈扶養協議公證?
遺贈扶養協議沒寫日期是否有效
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債權人可以申請執行債務人工資嗎
2020-12-10法院保全車輛要多少錢
2021-03-20入職審批表可以視為勞動合同嗎
2021-02-04公司地址異常能注銷嗎
2021-03-17反擔保成立要什么條件
2021-03-25家暴離婚具體怎樣賠償
2021-02-17婚前協議在哪里公證
2021-02-02員工的試用期工資是多少
2020-11-10未支付經濟補償與加付賠償金要如何適用
2020-12-05離婚時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數額的確定
2021-03-06勞務派遣轉勞務外包合法嗎
2021-02-04壽險責任準備金的管理方法
2020-12-29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范圍是什么
2021-01-162020飛機航班延誤賠償
2021-02-15什么情況下可以找保險公司理陪
2021-02-15一般附加險有哪些險別
2021-03-05廣西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1-07被保險人自殺保險公司會不會賠償
2020-12-30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0-12-07旅游購買保險要注意什么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