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贈的撫養協議應該怎么寫?
遺贈扶養協議
遺贈人:
扶養人:
因年老,患等病,身體衰弱。家中無人照料,長期以來依靠照顧。經雙方邀約,愿意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并請作證,雙方承諾履行以下協議:
1、愿將自己的樓房一套,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產證()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雜物,全部贈給。在去世后即受領上述全部財產。
2、保證繼續悉心照顧,讓老人安度晚年。至去世之前供給其衣、食、住、行、醫療等全部費用,并保證的生活水平保持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飲食起居的一切照顧由承擔。去世后由負責送終安葬。
3、在房產證辦好之后,積極協助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將該房產過戶到名下。
4、如果扶養人有行為,遺贈人可以解除此遺贈扶養協議。
5、如果遺贈人把又處置給他人,構成對此遺贈扶養協議的違反,扶養人可以。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執一份,證人,各保存一份。
遺贈人(簽字蓋章)
扶養人(簽字蓋章)
證明人:(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二、遺贈撫養協議的特征有哪些?
1、必須雙方自愿協商一致才能成立
2、協議是有償的、相互附有條件的
3、遺贈扶養協議不僅有遺贈財產的內容,而且還包括扶養的內容
4、協議從成立之日起就開始生效
5、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及遺囑繼承。
三、遺贈撫養協議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1、遺贈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贈人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遺贈人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遺贈人須為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外的人,且在遺贈人的遺囑生效時生存之人;
5、受遺贈人須未喪失受遺贈權;
6、遺贈的財產須為遺產,且在遺贈人死亡時執行遺贈為可能和合法。
事實上,遺贈撫養協議的詳細條款并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是遺贈人和撫養人雙方相互協商確定的,對于遺贈人來講,遺贈人可以把本人名下的一部分遺產留給撫養人,也可以全部留給撫養人,具體要跟撫養人相互協商。
遺贈撫養協議優于遺囑繼承嗎?
遺贈撫養協議沒寫日期是否有效
遺贈撫養協議的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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