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棄孩子監護權協議書怎么寫?
放棄孩子監護權協議書寫清楚被監護人的基本的信息,還有就是放棄監護的原因基本上就可以了。監護人證明書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
二、監護人的變更情形有哪些
監護人不宜繼續擔任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組織的申請,經查明事實,撤銷監護人的資格。通過訴訟撤銷監護后,原監護人的監護權利被取消,依法應另行確定監護人。所以,撤銷監護并不意味著被監護人不再需要監護,而是撤換新的監護人,這實際上是監護人的變更。
三、變更監護人的程序是怎樣的?
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最后,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判決。
孩子監護權變更申請只能通過法院進行。現實生活中,孩子監護權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而相關法律并沒有是否明確的規定。
現實生活當中,對于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來說,一般都是父母,如果父母確實是因為自身方面的原因所導致不能夠進行監護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放棄監護權。但是申請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則法院也不會予以準許。
監護權變更法律程序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現在怎么辦理委托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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