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原則
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應與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相適應,嚴格按照我國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處理,是掌握夫妻雙方共同債務的根本原則。
1、堅持男、婦女平等原則。這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體現在共同債務的承擔上,則是指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有平等的清償義務。
2、堅持保護婦女利益的原則,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雖然有平等清償的義務,但平等清償,并非平均分擔,還應考慮到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如何,應當從實際出發,講究實事求是。我國婦女現在雖然有一定的地位,但與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對較弱,所以在債務分擔上應適當予以照顧。
3、堅持以共同財產償還的原則。在現實生活中,有的當事人為逃避債務,采取假離婚的手段,雙方協議財產歸一方,債務歸另一方,當債權人要求償還時,另一方則以財產歸一方,不應由其償還為由拒絕給付,以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在審判實踐中,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不給逃避債務的當事人以可乘之機,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將二者聯系起來進行考慮,如果財產判歸一方,那么債務也就應由一方負擔,即使其無財產清償,至少這一方分得的共同財產可折抵償還共同債務。
二、離婚協議涉及債務有效嗎
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上述規定,自愿離婚只要對孩子、夫妻共同財產作出處理,從形式上就符合了協議離婚的要求。夫妻可以約定債務各自承擔或歸一方全部承擔,但是夫妻之間協議的約定只對協議中的夫妻雙方產生效力,不能約束第三人。除非第三人明知夫妻之間對于債務各自承擔的約定,否則,夫妻之間關于債務承擔的約定不得對抗第三人。而關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問題,雖然在離婚時可以由夫妻雙方通過協議進行約定,但子女可以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的支付撫養費的要求。
以上就是小編搜集整理到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通常來說,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需要按照以上原則進行,離婚協議涉及債務是有效的,不過需要夫妻雙方進行溝通。如果您對此依舊感到困惑,或者您還有什么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您到律霸網進一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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