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債要不要夫妻承擔
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承擔還款責任,關鍵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質。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么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內有償還責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比如賭博、放高利貸,妻子對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這屬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沒有償還責任。
(三)如果丈夫的借款發生在結婚以前,那么也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承還款責任。
(四)如果夫妻之間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配和歸屬有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的債務各自承擔,那么,妻子也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是什么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丈夫欠債要不要夫妻承擔?在離婚的時候有證據證明丈夫的欠債沒有用于家庭生活,自己不清楚這筆債務的時候,可以要求不承擔它。丈夫欠債妻子認為不需要承擔,雙方因此而產生了爭議,如果你需要找律師幫助你,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一產品有兩項相似的外觀設計如何申請
2021-01-06申請專利費用減緩辦法的有關通知
2021-01-08責任免除是對誰承擔責任的限制
2020-12-31刑拘后多久能探視
2021-02-22贈與財產屬于夫妻共有嗎
2020-11-29買賣婚姻女方單方離婚怎么離
2021-02-03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司法解釋
2021-01-26財產保全了還能過戶嗎
2020-11-30停發的傷殘撫恤金可以補發嗎
2021-03-16要約與要約邀請有哪些區別
2021-02-02是不是只要雙方沒有簽訂合同,就不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何劃分
2021-01-21什么是繼承法?
2021-01-14學生在宿舍丟東西,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15業主委員會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嗎
2021-01-20為什么要簽第三方勞務合同
2021-02-18癲癇患者能夠辭退嗎
2020-12-24被辭退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2021-03-10什么是老賴
2021-01-092020年航班取消賠償標準
2020-12-31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