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建拆遷,究竟怎么拆才合法
依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于確定為違法建筑的建筑物,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如果在期限內不拆除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其他部門強制拆除。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違章建筑的主要類型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二)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筑物;
(三)未經批準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
(四)占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五)未經批準占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六)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于確定為違法建筑的建筑物,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如果在期限內不拆除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其他部門強制拆除。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基金交易規則是什么
2020-12-27出租人隱瞞房屋被抵押承租人怎么維權
2020-12-09交通事故訴前鑒定后多久立案
2021-03-10律師費可以申報破產債權嗎
2021-01-24合同格式條款的優點是什么
2020-12-28職工骨折單位能辭退嗎
2021-03-06私建房屋拆遷會補償嗎,哪些不賠償
2021-01-30房產證沒過戶可以直接辦不動產嗎
2021-03-10投保單的事項包含哪些內容
2021-02-13人壽保險理賠手續是什么,理賠標準又是怎么樣的
2021-01-17電子保單有哪些安全設計
2020-12-24購車投保遇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未說明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2021-01-20三七責任事故如何理賠
2020-12-05保險合同的變更內容包括了哪些權利和義務
2021-02-05二手車買保險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23保險公司財產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1-07單位沒有給員工交保險,可以補償多少
2021-02-06出口產品責任保險賠償案例
2020-11-21事故之后如何理賠
2021-03-19城市土地可以轉讓嗎
2021-03-09